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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2 23:43:59 股吧网页版
紫光国微:2024年度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及会计政策变更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专项说明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3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及会计政策变更追溯调整

财务数据的

专项说明

索引 页码

2024 年度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及会计政策变更追溯

1-2

调整财务数据的专项说明
2024 年度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及会计政策变更追溯

1-10

调整财务数据的说明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及会计政策变更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
专项说明

XYZH/2025BJAG1B0068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光国微公司)2024
年度财务报表,包括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 年度的合并
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
报表附注,并于 2025 年 4 月 21 日签发了 XYZH/2025BJAG1B0048 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的规定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就紫光国微公司编制的 2024 年度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及会计政策变更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说明(以下简称“追溯调整说明”)出具专项说明。 根据相关规定编制和对外披露追溯调整说明,并确保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是紫光国微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对追溯调整说明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紫光国微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未发现不一致。为了更好地理解紫光国微公司 2024 度对以前年度报告披露的财务报表数据由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及会计政策变更进行追溯调整,后附的追溯调整说明应当与已审财务报表一并阅读。本专项说明是我们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出具的,不得用作其他用途。由于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附件: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及会计政策变更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说明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及会计政策变更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
说明

一、 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基本情况说明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2024 年 1 月 12 日,经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紫光同芯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光同芯”)受让西藏紫光新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光新才”)所持北京紫光安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光安芯”)35%股权以及其他三家持股平台共计持有的紫光安芯 30%股权;受让紫光新才所持北京紫光芯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光芯能”)35%股权以及其他三家持股平台
共计持有的紫光芯能 30%股权。2024 年 4 月 3 日,完成紫光安芯、紫光芯能股权交割及
工商变更登记。紫光同芯原持有紫光安芯、紫光芯能各 35%股权,交易完成后,紫光同芯持有紫光安芯、紫光芯能各 100%股权,并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公司、紫光新才、紫光安芯、紫光芯能在上述交易前后同受新紫光集团有限公司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因此受让紫光新才所持的紫光安芯、紫光芯能 35%股权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0 号企业合并》、《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相关规定,母公司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应当调整合并财务报表期初数,同时应当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
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基于此,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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