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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2 23:43:58 股吧网页版
紫光国微: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马朝松)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3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马朝松)

本人作为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年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公司的相关会议及活动,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将本人 2024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马朝松,男,1972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硕士学位,中国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
师、注册税务师、高级会计师。曾任中测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中诚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北京信利恒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苏州瑞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汇百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科富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担任科技部、北京市科技系统科技财务评审专家、银监会银行业信贷资产登记流转中心审核专家,兼职担任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研究生部、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校外硕士研究生导师,具有较为丰富的财务、税务、审计、资本运作、投融资等方面理论知识与实践经验,具有丰富的项目评审、清产核资、资产评估、审计项目审核经验;2023 年 8 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2024 年度,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4年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审阅会议文件及相关资料,积极参加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正确、科学的决策发挥积极作用,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12次董事会会议,2次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同意票,未对各项议案及

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本报告期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 缺席董事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东
董事姓名 应参加董 董事会次 式参加董 董事会次 会次数 未亲自参加董 大会次数
事会次数 数 事会次数 数 事会会议

马朝松 12 5 7 0 0 否 2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6次会议。本人作为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认真主持审计委员会工作,召集召开相关会议,审议公司定期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等并进行分析,根据分析结果及时提醒企业关注有关经营事项,并结合自身专业和经验,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共召开1次会议。本人作为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提名委员会会议,对公司董事长提名的董事会秘书人选和总裁提名的副总裁人选的综合情况进行审核并提出建议。

2024年度,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召开5次会议,本人亲自出席了全部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会议审议的调整下属子公司股权、对外投资、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下属子公司增资等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认真地核查、了解,经充分讨论和研究,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对正式提交审议事项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4年度,本人未行使以下特别职权: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召开董事会;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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