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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1-26 18:36:07 股吧网页版
宁波华翔: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问询函中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1-27


目 录

一、关于募投项目......第 1—63 页
二、关于经营情况...... 第 63—92 页
三、关于股权出售和关联交易......第 92—107 页

关于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审核问询函中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天健函〔2025〕1321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

由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转来的《关于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5〕120047 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奉悉。我们已对审核问询函所提及的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华翔公司或公司)财务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现汇报如下。

一、关于募投项目

申报材料显示,本次拟向特定对象募集资金不超过 29.21 亿元,用于芜湖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以下简称芜湖项目)、重庆汽车内饰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重庆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以下简称研发中心项目)、数字化升级改造项目(以下简称数字化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芜湖项目建成达
产后,公司将新增每年 40 万套电池包壳体、50 万套车身结构件和 20 万套内饰
件的生产能力。重庆项目建成达产后,公司将每年新增 44 万套内饰件生产能力。研发中心项目主要基于公司技术积累对智能底盘、人形机器人等领域进行研发。数字化项目将实现生产运营的全面智能化与数字化升级。募投项目投资中涉及预备费、铺底流动资金等情况。芜湖项目及重庆项目尚未取得环评批复。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产品产能利用率在 70%左右。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周晓峰控制的体外公司宁波峰梅新能源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涉及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业务。报告期末,发行人货币资金余额为 24.02 亿元。

请发行人补充说明:……(4)各募投项目投资金额测算依据,与可比项目单位投资金额是否存在重大差异。(5)芜湖项目和重庆项目均生产内饰件的原
因及必要性,是否存在重复投资的情况。结合发行人产能利用率、本次扩产情况、 行业竞争情况、定点项目情况、在手订单或意向性协议等说明本次新增产能规模 合理性,是否存在新增产能无法消化的风险。(6)芜湖项目及重庆项目相关产 品预计销售单价、毛利率与发行人报告期内相关产品单价、毛利率是否可比,与 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是否存在重大差异,结合报告期内相关产品单价变动情况、 与主要客户价格规划及年降条款等,说明预测期相关产品单价保持不变是否合 理、谨慎。(7)量化分析本次募投项目新增折旧摊销对发行人业绩的影响。(8) 结合募集资金投资明细、是否为非资本性支出等说明本次募集资金用于非资本 性支出的金额及比例是否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的相关规定。 (9)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后,是否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 的关联交易。(10)结合发行人在手资金、未来资金流入、流出情况及资金缺 口等说明发行人持有大额货币资金的情况下进行本次融资的必要性。

请发行人补充披露(1)(5)(6)(7)相关风险。

请保荐人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请申报会计师对(4)(5)(6)(7)(8) (9)(10)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请律师对(1)(2)(3)(9)进行核 查并发表明确意见。(问询函第 1 条)

(一) 各募投项目投资金额测算依据,与可比项目单位投资金额是否存在重
大差异

1.各募投项目投资金额测算依据

(1)芜湖项目

本项目计划投资总额为 115,076.86 万元,具体投资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投资内容 金额 占总投资比例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一 建设投资 113,521.81 98.65% 113,521.81

1 场地投入 15,200.00 13.21% 15,200.00

1.1 场地租金 5,700.00 4.95% 5,700.00

1.2 场地装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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