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以及主要控股子公司。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涵盖主要子公司的各种业务和事项,且重点关注了下列高风险领域:采购业务、资产管理、资金活动、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系统、销售业务、工程项目等内部控制内容。
序号 企业名称 控制关系 主要业务
1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母公司 汽车零部件制造
2 宁波井上华翔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汽车零部件制造
3 华翔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汽车零部件制造
4 宁波诗兰姆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汽车零部件制造
5 宁波胜维德赫华翔汽车镜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汽车零部件制造
6 华翔汽车内饰系统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汽车零部件制造
7 宁波米勒模具制造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模具设计制造
8 华翔创新(上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
9 南昌华翔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汽车零部件制造
10 宁波劳伦斯汽车内饰件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汽车零部件制造
11 宁波华翔汽车技术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汽车零部件制造
12 宁波华翔汽车饰件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汽车零部件制造
13 宁波华翔园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工程管理服务、物业管理
14 上海翼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技术开发、转让、咨询等
15 森密华翔(东南亚)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汽车零部件制造
16 宁波华翔和真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股权投资
17 华翔新加坡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股权投资
(二)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1、组织架构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建立了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公司管理层之间权责明确的法人治理结构,制定了详细的议事规则和工作细则,确保决策、执行和监督相互分离、形成科学有效的制衡机制,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公司“三会”按照《公司章程》和相关制度规定,履行相应职责,进行决策。股东大会是公司最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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