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83 年 12月,前身为浙江会计师事务所;1992 年首批获得证券相关业务审计资格;1998 年脱钩改制成为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2011 年转制成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2010 年 12 月成为首批获准从事 H 股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西
湖区西溪路 128 号 6 楼,首席合伙人为王国海先生。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天健会计
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2,356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904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八届第六次董事会会议及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 2024 年度的审计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决定相关的审计费用。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的 2023年度审计服务的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的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因此,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4年的审计机构。
二、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
公司 2024 年年报工作安排,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
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
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2024 年 4 月 24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提交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和《宁波华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 年第三次会议决议》,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的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5 年 1 月 22 日,审计委员会通过现场结合通讯形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
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审前沟通会议,对 2024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5 年 4 月 18 日,审计委员会通过现场结合通讯形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
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工作沟通会议,对 2024 年度关键审计事项、报表调整事项及审计结论等进行沟通。
(四)2024 年 4 月 24 日,公司审计委员会以现场形式召开,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
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综上所述,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 2024 年度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审计以及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关联交易、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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