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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5 23:08:19 股吧网页版
宁波华翔: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说明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6


证券代码:002048 证券简称:宁波华翔 公告编号:2025-022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2017 年 10 月 11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800 号文
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96,180,164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
币 21.25 元,共计募集资金 204,382.85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3,296.64 万元后的
募集资金净额为 201,086.21 万元,已由主承销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7 年12 月 19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526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 203,571.39 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3,333.51 万元; 2024 年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015.38 万元,2024 年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7.39 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204,586.77 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3,340.90 万元。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专项账户已完成销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
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于 2018 年 1 月 18 日、2018 年 5
月 25 日、2020 年 6 月 3 日、2021 年 6 月 24 日、2022 年 10 月 16 日与中国农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象山县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北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营业部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专项账户已完成销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状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附件:1.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特此公告。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附件 1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 年 1-12 月

编制单位: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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