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5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总则
(2025 年 11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部控制管理水平,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财政部《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由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有关
人员实施的、旨在合理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保障公司资产安全以及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总则的建立、完善和有效运行负责。
第二章 内部控制要求
第四条 公司内部控制涵盖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层级、各个方面和各项业务
环节。
第五条 公司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遵循下列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覆盖企业 及其所属单位的各种业务和事项。
(二)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事项 和高风险领域。
(三)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业务 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同时兼顾运营效率。
(四)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与企业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 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
(五)成本效益原则。内部控制应当权衡实施成本与预期效益,以适当的成 本实现有效控制。
第六条 公司建立与实施有效的内部控制,包括下列要素:内部环境、风险
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
第七条 公司加强文化建设,培育积极向上的价值观和社会责任感,倡导诚
实守信、爱岗敬业、开拓创新和团队协作精神,树立现代管理理念,强化风险意识。
第八条 公司建立合理的组织架构,明确界定各部门、岗位的目标、职责和
权限,确保其在授权范围内履行职能,各项工作责权到位、有序进行。
第九条 公司的内部控制活动涵盖公司所有营运环节,包括但不限于:货币
资金管理、工程项目管理、招投标管理、采购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存货管理、对外投资管理、筹资管理、募集资金管理、内部审计、信息披露管理等。
第十条 公司制定和实施有利于企业可持续发展的人力资源政策。公司建立
和完善相关人事制度,有效加强人事工作的控制,建立内部激励与监督约束机制。
第十一条 公司加强法制教育,增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的法制观念。
第十二条 内部控制的基本方法主要包括: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授权审批
控制、会计系统控制、财产保护控制、预算控制、运营分析控制和绩效考评控制等。
第十三条 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要求公司系统地分析、梳理业务流程中所涉
及的不相容职务,实施相应的分离措施,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
第十四条 授权审批控制要求公司及各部门明确规定授权批准的范围、程序、
责任等相关内容,公司内部的各级管理人员必须按照授权范围行使相应职权,经办人员在授权范围内办理经济业务。公司对重大的业务和事项,应当实行集体决策审批或者联签制度,任何个人不得单独进行决策或者擅自改变集体决策。
第十五条 会计系统控制要求公司严格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加强
会计基础工作,明确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会计报告的处理程序,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第十六条 财产保护控制要求公司建立财产日常管理制度和定期清查制度,
采取财产记录、实物保管、定期盘点、账实核对等措施,确保财产安全。
第十七条 预算控制要求公司实施预算管理制度,明确各责任单位在预算管
理中的职责权限,规范预算的编制、审定、下达和执行程序,强化预算约束。
第十八条 运营分析控制要求公司开展运营情况分析,发现存在的问题,及
时查明原因并加以改进。
第十九条 绩效考评控制要求公司建立和实施绩效考评制度,对企业内部各
责任单位和全体员工的业绩进行定期考核和客观评价,将考评结果作为确定员工薪酬以及职务晋升、评优、降级、调岗、辞退等的依据。
第二十条 公司内部监督工作由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领导,由审计委员会
下设的审计部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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