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5
证券代码:002047 证券简称:*ST 宝鹰 公告编号:2025-065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
风险提示、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规定的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具体的分析及采取的填补回报措施说明如下: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主要假设、前提
以下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对公司 2025 年度和 2026 年度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本次发行方案和发行完成时间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并发行的实际情况为准。具体假设如下: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市场情况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假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于 2026 年 6 月实施完毕,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
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对实际完成时间构成承诺,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后的实际完成时间为准;
3、假设本次拟向特定对象发行不超过 423,280,423 股股票(含本数),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80,000.00 万元(含本数,不考虑发行费用的影响)。
上述募集资金总额、发行股份数量仅为估计值,仅用于计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最终募集资金总额、发行股票数量;
4、以公司 2025 年 8 月发布的《2025 年半年度报告》为基础,假设公司 2025
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2025 年半年度相应指标的年化金额(即 2025 年半年度数据的
2 倍),在此基础上,2026 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按以下三种情况进行测算:(1)与 2025 年度持平;(2)实现盈亏平衡;(3)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000.00 万元。(上述数据不代 表公司对未来利润的盈利预测,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指标的 影响,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 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5、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 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6、在预测公司本次发行后净资产时,未考虑除募集资金、净利润、现金分 红之外的其他因素对净资产的影响;未考虑公司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其他对 股份数有影响的因素;
7、在测算公司本次发行后期末总股本和计算每股收益时,仅考虑上述假设 对总股本的影响,不考虑其他可能产生的股权变动事宜;
8、以上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对公司即期回报主要财务指标的 摊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 2025 年、2026 年的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不构成公 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
(二)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公司测算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 2025 年及 2026 年每股收益等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2025 年度 2026 年度/2026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发行前 发行后
期末总股数(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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