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5
证券代码:002047 证券简称:*ST 宝鹰 公告编号:2025-072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
或处罚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促进了企业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鉴于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根据相关要求,现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相应整改情况披露如下:
一、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的情况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二、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如下:
(一)2025 年 10 月 17 日深圳证监局出具责令改正措施
2025 年 10 月 17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出具的
《深圳证监局关于对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并对胡嘉、肖家河、薛文、刘成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5〕161 号),主要涉及以下问题:
1、公司工程管理、采购管理、资金管理方面的内部控制存在缺陷,2024 年12 月关联方现金捐赠相关的信息披露不准确;
2、公司时任董事长胡嘉、总经理肖家河、时任财务总监薛文、董事会秘书刘成对上述相关问题负有主要责任。
公司高度重视《决定书》中指出的相关问题,将严格按照深圳证监局的要求及时落实整改,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同时,公司将认真总结并以此为戒,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切实增强合规意识,加强相关人员对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学习,持续提升公司内部控制和规范运作水平,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二)2025 年 10 月 17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函
2025 年 10 月 17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就前述《深圳证监局关于对深圳市宝
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并对胡嘉、肖家河、薛文、刘成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5〕161 号)涉及的问题出具了《关于对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胡嘉、肖家河、薛文、古少波、刘成的监管函》(公司部监管函〔2025〕第 176 号),要求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吸取教训,并提醒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及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公司收到上述监管函后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向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人员进行了通报,并迅速组织相关部门就监管函中涉及的问题进行了全面梳理和针对性的分析研讨,认真对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认真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持续提高公司合规管理及风险防控能力,以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地发展。
(三)2025 年 7 月 1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2025 年 7 月 1 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深圳市宝鹰建
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深证上〔2025〕697 号),主要涉及以下问题:
1、公司未在 2024 年业绩预告中预计净资产为负值的情形。同时,公司未按规定在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公告,未按规定在披露年度报告前至少再披露两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第 1.4 条、
第 2.1.1 条第一款、第 5.1.3 条第一款、第 5.1.9 条第二款、第 9.3.3 条第一款
的规定。
2、公司董事长吕海涛、总经理肖家河、财务总监薛文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第 1.4条、第 2.1.2 条第一款、第 5.1.9 条第二款的规定,对公司上述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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