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1-06 17:45:10 股吧网页版
国机精工: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1-07


证券代码:002046 证券简称:国机精工 公告编号:2026-004
国机精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机精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5 日在《证券时报》《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召
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03),定于 2026 年 1 月 21 日(星期
三)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再次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1 月 21 日 15:2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1 月 21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 2026 年 1 月 21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1 月 14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截至 2026 年 1 月 14 日下午收
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郑州市新材料产业园区科学大道 121 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关于回购注销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1.00 划部分人员所持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格的议案

2、议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的议案

议案 1 要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议案 1 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票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后方
可实施。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在会议召开前提前登记,登记可采取在登记地点现场登记、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方式登记等方式。

2、登记时间

2026 年 1 月 20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2:00-4:00(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

3、登记地点

郑州市新材料产业园区科学大道 121 号国机精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出席会议所需携带资料

(1)个人股东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会,应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股东账户卡、股东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

(2)法人股东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