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3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45 证券简称:国光电器 编号:2025-7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加强对公司职工权益的保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等的最新规定,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2
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选举杨流江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杨流江先生将与待股东大会审议聘任的非独立董事顾大伟、独立董事辜明安及第十一届董事会原成员陆宏达(非独立董事)、王婕(非独立董事)、冀志斌(独立董事)、谭光荣(独立董事)共同组成第十一届董事会,杨流江先生任期为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本次董事会成员变更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十三日
附: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杨流江先生,公司现任内审部经理。中国国籍,1986 年出生,中共党员,湖南大学硕士研究生,注册
信息系统审计师(CISA),中级管理会计师(PCMA),国际项目管理师(PMP),ITIL 认证。2015 年进入公司,曾任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监察经理、公司主任审计师。
杨流江先生通过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票 1.7 万股,与公司或其他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
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查询,杨流江先生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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