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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9-23 17:47:09 股吧网页版
国光电器:关于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并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9-24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

并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45 证券简称:国光电器 编号:2025-6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
许可〔2023〕1983 号)同意注册,公司获准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99,718,919 股,每股面值 1.00 元,
每股配售价格 13.88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1,384,098,595.72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8,723,558.20 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375,375,037.52 元。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费用、保荐费用人民币 5,500,000.00 元后的余款人民币 1,378,598,595.72 元已划入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
金已于 2023 年 12 月 14 日全部到账,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
并出具了编号为天衡验字(2023)00132 号的《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全资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和四方监管协议。

近日,公司在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风中路证券营业部开立了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并签署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二、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的开立情况

(一)专用结算账户情况

账户名称 开户机构名称 账号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 331500999998

东风中路证券营业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公司将在理财产品到期且无后续使用计划时及时注销上述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该账户仅用于公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不会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虽然安全性高的投资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存有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2)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安全性高的投资品种。公司财务中心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三)对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和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坚持规范运作,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通过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三、《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三方监管协议》主要内容

根据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为甲方,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开户机构为乙方,保荐人为丙方。
三方监管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以下简称“结算专户”),该结算专户仅用于甲方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仅限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不影响甲方正常经营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可转让大额存单等,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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