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8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立募集资金账户并授权签订三方监管协议之
补充协议、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45 证券简称:国光电器 编号:2025-5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光电器”)于 2025 年 5 月 27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立募集资金账户并授权签订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开立指定的募集资金账户并授权签订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四方监管协议的事项。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
许可〔2023〕1983 号)同意注册,公司获准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99,718,919 股,每股面值 1.00 元,
每股配售价格 13.88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1,384,098,595.72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8,723,558.20 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375,375,037.52 元。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费用、保荐费用人民币 5,500,000.00 元后的余款人民币 1,378,598,595.72 元已划入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
金已于 2023 年 12 月 14 日全部到账,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对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编号为天衡验字(2023)00132 号的《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全资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和四方监管协议。
二、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7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19 日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
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事项,将原计划投入“汽车音响项目”的募集资金变更投入“越南基地音响产品生
产项目”。详见 2025 年 5 月 8 日、2025 年 5 月 20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
关公告。
三、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情况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签署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鉴于原募投项目“汽车音响项目”变更为“越南基地音响产品生产项目”,其实施主体变为子公司国光声学(越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南声学”),因此需要越南声学在当地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同意越南声学开立 2 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同时授权管理层与保荐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国内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授权管理层与越南声学、保荐人、越南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截至公告披露之日,公司、保荐人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花都分行(以下简称“花都分行”)已签署《关于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补充协议》;公司、越南声学及保荐人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内市分行(以下简称“河内分行”)已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截至 2025 年 5 月 27 日,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及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序号 开户行 账户类型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 募集资金存放金额(元)
中国工商银行
1 股份有限公司 美元结算户 0127000100066660116 0
-河内市分行
中国工商银行
2 股份有限公司 越南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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