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事务所名称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3 年 11 月 4 日 是否曾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是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取得江苏省财政厅颁
执业资质 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
相关业务资格和首批取得金融企业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
之一。
注册地址 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106 号 1907 室
2024 年末,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数量为 85 人,注册
会计师人数为38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227人。(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2 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
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后该议案于 2024
年 5 月 7 日经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上述议案
发表了意见。
二、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
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小组的组成人员完全具备实施本次审计工作的专业知识和从业资格,能够胜任本次审计工作。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结合公司 2024 年年报工作安排,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度的经营情况,公司各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2024 年 4 月 12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
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二)2024 年 11 月 18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现场的方式与负责公司
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财务负责人进行审计预沟通,对 2024 年度审计工作重点事项及审计工作排期等进行了沟通确认。同时,2024 年度审计工作开展期间,审计委员会与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相关审计事项及初审意见进行了深入沟通。
(三)2025 年 1 月 20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确定年审小组的具体分工及进
驻现场的安排。
(四)2025 年 4 月 27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年度报
告、审计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了审查、监督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有效监督了公司的审计工作,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