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国光电器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及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截
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建立健全并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公司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公司基本情况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是于 1993 年以广州国光电声总厂作为主发起人,将广州国光电声总厂改组并以定向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 1995 年增资扩股改制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 2024 年末总股本 562,483,132 元,目前主要从事电声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的组织架构包含:研发中心、制造中心、电子中心、模塑中心、人力资源中心、财务中心、梧州基地、越南基地等,其中财务中心统筹公司内各子公司的现金管理工作,包括现金盈余的短期投资和筹措贷款以应付预计现金需求。公司的政策是定期监控短期和长期的流动资金需求,以及是否符合借款协议的规定,以确保维持充裕的现金储备和可供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公司此前曾存在资金转出到相关关联方主体的情况,截至目前均已经全额收回并已经整改到位。
公司经营范围为电子元器件制造;音响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
国光电器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玩具制造;玩具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文化、办公用设备制造;塑料制品制造;橡胶制品制造;电池制造;电池零配件生产;电子产品销售;广播电视传输设备销售;广播电视设备制造(不含广播电视传输设备);软件销售;仪器仪表销售;办公设备销售;塑料制品销售;橡胶制品销售;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移动终端设备制造;通信设备销售;通信设备制造;信息安全设备制造;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模具制造;模具销售;专业设计服务;虚拟现实设备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充电桩销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
三、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四、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本部及其所属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管理、信息系统。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对外投资风险;采购业务风险、应收账款风险;子公司管理的风险及内部管理流程失效风险。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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