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4-29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45 证券简称:国光电器 编号:2025-29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通知,
于 2025 年 4 月 2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的方式召开,全体 3 名监事:监事会主席杨流江、监事唐周波、
彭静出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采取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24 年监事会工作报告》,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4 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
2.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4 年
年度报告摘要并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日报》。
3. 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董事会拟定的《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
提交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依据公司实际情况所作出的,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和《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和要求,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保障和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监事会同意上述利润分配预案。
详见 2025 年 4 月 29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及《证券日报》的《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32)。
4. 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根据财政部颁发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编
制了《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该报告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5.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25 年度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及相关授权的
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本次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 2025 年度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及相关授权的相关事宜。
6.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4 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是基于被担保人的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有利于降低被担保人的融资成本,促进被担保人的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被担保方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公司对其经营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详见 2025 年 4 月 29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及《证券日报》的《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33)。
7.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相关资质、专业胜任能力、良好的诚信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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