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45 证券简称:国光电器 编号:2025-2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4 月 17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十
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通知,并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会议。应到董事 5 人,实际
出席董事 5 人,占应到董事人数的 100%,没有董事委托他人出席会议,其中董事何伟成、王婕以现场方式出席,董事长陆宏达,独立董事谭光荣、冀志斌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陆宏达主持,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有效。经会议讨论,通过以下议案:
1. 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拟签订回购事项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锂宝新材料有限公司、成都集信锂宝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四川省集成电路和信息安全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四川弘芯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拟签署《宜宾锂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事项之补充协议》,将回购义务延期
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本次关联交易不涉及关联董事回避,该事项尚需提交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 2025 年 4 月 25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及《证券日报》的《关于拟签订回购事项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26)。
2. 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暂不召开股东大会的议案》
鉴于公司将披露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届时将同时发出关于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为提升
会议效率,拟暂不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关于拟签订回购事项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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