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9
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母公司”)对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的管理,建立有效的管控与整合机制,促进子公司规范运作、有序健康发展,提高公司整体运作效率和抗风险能力,切实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能够控制或者实际控制的公司或者其他主体。此处控制,是指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作为公司的子公司,需遵守证券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的各项管理规定,遵守公司关于公司治理、关联交易、信息披露、财务管理等方面的各项管理制度,做到诚信、公开、透明。
第三条 对子公司管理是指子公司实施组织机构与人员管理、确立经营目标、重大经营决策、财务报告等方面重要控制节点的全面管理和控制,旨在建立有效的控制机制,对子公司的组织、资源、资产、投资等和公司的运作进行风险控制,提高公司整体运作效率和抗风险能力。
第四条 公司依据对子公司出资,享有股东的各项权利;同时,负有对子公司指导、监督和相关服务的义务。公司各职能部门应依照本制度及相关内控制度,及时、有效地对子公司做好指导、监督等工作。
第五条 子公司在公司总体方针目标框架下,独立经营和自主管理,合法有效地运作企业法人财产。同时,应当执行母公司对子公司的各项制度规定。
第二章 规范运作
第六条 在公司总体目标框架下,子公司应当依据《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子公司的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自身特点,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管理制度。
第七条 规模较小或者股东人数较少的子公司可不成立董事会,设一名董事;子公
司根据自身情况,可不设监事会,只设一名监事;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也可以不设监事。
第八条 子公司应当及时、完整、准确地向公司董事会提供有关公司经营业绩、财务状况和经营前景等信息。
第九条 子公司召开董事会、监事会或其他重大会议时,需提前将会议议题等报备公司证券部,并由公司董事会秘书审核判断所议事项是否须经母公司总经理、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以及审核是否属于应披露的信息。
第十条 子公司应当对收购兼并、投融资、资产处置、收益分配等重大事项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进行。
第十一条 子公司必须依照公司档案管理规定建立严格的档案管理制度。子公司的《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或股东决定、董事会决议或董事决定、监事(会)决议、营业执照、印章、政府部门有关批文、各类重大合同等重要文本,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妥善保管,并及时向公司董事会秘书报送。
第三章 人事管理
第十二条 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子公司的章程规定委派;子公司财务部门负责人原则上也由公司委派;子公司原则上不设独立董事,确有需要,可聘行业专家担任独立董事。
第十三条 公司委派各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由公司分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提名,由总经理最终批准。
第十四条 公司派往各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以下职责:
1、依据《公司法》和各子公司《公司章程》行使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义务,承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
2、督促子公司认真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依法经营,规范运作;
3、依据公司的经营策略和风险管理政策,督导各子公司建立起相应的经营计划、风险管理程序;协调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工作;
4、保证公司发展战略、董事会及股东会决议的贯彻执行;
5、承担公司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四章 财务、投资和担保的管理
第十五条 子公司财务部门接受公司财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子公司日常会计
核算和财务管理中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等应遵循《企业会计制度》和公司的财务相关制度的有关规定,并确保会计资料的合法、真实和完整;合理筹集和使用资金,有效控制经营风险,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有效利用公司的各项资产,加强成本控制管理,保证公司资产保值增值和持续经营。
第十六条 子公司应当按照公司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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