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苏新建)
本人作为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在任职期间, 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内部控制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在2024年度工作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努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4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苏新建,1976年11月生,中共党员。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教师,研究生学历,博士,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兼任副院长。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遵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对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持续保持独立性,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出席会议情况
1、董事会会议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参加公司的董事会,履行了独立董事勤勉尽责义务。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6次,本人亲自出席会议6次,其中通讯方式出席5次,现场出席1次;无授权委托出席、缺席、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情况。
2、股东大会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2次股东大会,本人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出席会议,诚信、勤勉地履行作为独立董事应尽的职责。
3、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2024年度,本人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会议5次,提名委员会共召开会议1次,具体情况如下:
委员会名称 会议日期 议案内容
审计委员会 2024 年 1 月 5 日 1、《公司 2023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1、《2023 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4 年 4 月 22 日 3、《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4、《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5、《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4 年 8 月 22 日 1、《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2024 年 9 月 18 日 1、《关于变更公司财务总监及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的议案》
2024 年 10 月 21 日 1、《关于公司<2024 年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提名委员会 2024 年 9 月 18 日 1、《关于变更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4、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年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1次,本人参加了本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经本人和其他两位独立董事审议,会议全票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关于2024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未来三年(2024-2026年度)股东回报规划》。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4年度,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工作的安排与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沟通,积极助推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日常审计及年度审计中作用的发挥,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2024年度,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为投资者负责的态度,本人认真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对公司的重大事项认真调研,并根据自己的专业知识审慎发表意见,独立、客观地行使表决权;
2、认真监督和检查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3、监督和核查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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