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证券代码:002043 证券简称:兔宝宝 公告编号:2025-016
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部分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部分成就;
● 本次可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为 263 名,可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
性股票数量为 2,822,557 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 0.34%;
● 本次限制性股票在相关部门办理完解锁手续后、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兔宝宝”)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部分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和《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修订稿)》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部分成就,且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无差异,同意公司按照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办理本次解除限售期的相关解锁事宜。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 263 名,可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822,557 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 0.34%。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1 年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1、2021 年 11 月 22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 2021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公司聘请的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2021 年 11 月 24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
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的异议。公示期满后,公司监事会披露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名单核查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3、2021 年 12 月 9 日,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2021 年 12 月 30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聘请的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对本次激励计划的调整和授予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5、2022 年 10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及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决定调整第二期员工持股及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公司业绩考核指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对此出具《关于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6、2022 年 11 月 10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及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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