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3
(2025 年 4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山东登海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公司及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山东登海种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不实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信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第三条 舆情信息的分类:
(一)重大舆情:指传播范围较广,严重影响公司公众形象或正常经营活动,使公司已经或可能遭受损失,已经或可能造成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变动的负面舆情;
(二)一般舆情:指除重大舆情之外的其他舆情。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母公司及各分支机构、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子公司。
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组织体系及其工作职责
第五条 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第六条 公司成立应对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舆情工作组”),由公司董事长任组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各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七条 舆情工作组是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处理工作的领导机构,统一领导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处理工作,就相关工作作出决策和部署,根据需要研究决定公司对外发布信息,主要工作职责包括:
(一)决定启动和终止各类舆情处理工作的相关事宜;
(二)评估各类舆情信息对公司可能造成的影响以及波及的范围,拟定各类舆情信息的处理方案;
(三)协调和组织各类舆情处理过程中对外宣传报道工作;
(四)负责做好向监管部门信息上报和信息沟通工作;
(五)各类舆情处理过程中的其他事项。
第八条 舆情工作组的舆情信息采集工作由公司证券部负责组织实施,证券部负责对媒体信息的管理,证券部可以借助舆情监测系统,及时收集、分析、核实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舆情、社情,跟踪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变动情况,研判和评估风险,并将各类舆情的信息和处理情况及时上报董事会秘书。 舆情信息采集范围应当涵盖公司及其子(分)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公司控制的其他主体,下同)的官网、微信公众号、抖音官方账号,以及报纸、期 刊、电视、电子报、网络媒体、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微信、微博、博客、 网络论坛、股吧、贴吧等各类媒体或互联网信息载体。
第九条 公司及子(分)公司其他各职能部门等作为舆情信息采集配合部门,主要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一)配合公司证券部开展舆情信息采集相关工作;
(二)及时向公司证券部通报日常经营、合规审查及审计过程中发现的舆情情况;
(三)其他舆情及管理方面的响应、配合、执行等职责。
第十条 公司各职能部门、子(分)公司及有关人员报告舆情信息应当做到及时、客观、真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
第十一条 公司证券部负责建立舆情信息管理档案,记录信息包
括但不限于“文章题目、质疑内容、刊载媒体、情况是否属实、产生的影响、采取的措施、后续进展”等相关情况。该档案应及时更新并整理归档备查。
第三章 各类舆情信息的处理原则及措施
第十二条 各类舆情信息的处理原则:
(一)快速反应、迅速行动。公司应保持对舆情信息的敏感度,快速反应、 迅速行动,快速制定相应的舆情应对方案;
(二)协调宣传、真诚沟通。公司在处理舆情的过程中,应协调和组织好对外宣传工作,严格保证一致性,同时要自始至终保持与媒体的真诚沟通。在不违反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下,真实真诚解答媒体的疑问、消除疑虑,以避免在信息不透明的情况下引发不必要的猜测和谣传;
(三)积极面对、主动承担。公司在处理舆情的过程中,应表现出积极面对、主动承担的态度,及时核查相关信息,积极配合做好相关事宜;
(四)系统管理、维护形象。公司在舆情应对的过程中,应有系统管理的意识,及时稳定舆情,维护公司良好社会形象。
第十三条 各类舆情信息的报告流程:
(一)知悉各类舆情信息并做出快速反应,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及有关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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