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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1-24 21:48:11 股吧网页版
南京港: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1-25


证券简称:南京港 证券代码:002040 公告编号:2025-066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
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3 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
性股票数量为 135,3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0.0277%。

2. 本次限制性股票办理完解除限售手续后、上市流通前,公司将披
露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24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2025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等的规定,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

公司于2023年1月4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3月13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股权激励相关议案,本激励计划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如下:

1. 激励工具

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

2. 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普通股股票。

3. 激励对象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为71人,包括公司董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整体业绩和持续发展有直接影响管理骨干、技术骨干、业务骨干及其他骨干人员;预留授予激励对象3人,为公司控股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对公司整体业绩和持续发展有直接影响管理骨干、技术骨干、业务骨干及其他骨干人员。

4. 授出限制性股票的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总计不超过897.80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48,396.68万股的1.855%。其中,首次授予721.20万股,占本计划授予总量的80.33%,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490%,实际授予721.20万股;预留176.60万股,约占本计划授予总量的19.67%,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365%,实际授予46万股,剩余130.6万股不再授予,到期自动作废失效。
5.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价格为每股3.68元;预留授予价格为每股3.43元。

6. 授予日及登记完成日期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2023年3月13日,首次授予登记完成日为2023年3月24日;预留授予日为2023年10月13日,预留授予登记完成日为2023年12月20日。

7.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72个月。

8. 本激励计划的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自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36个月、48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限售期内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首次及预留的 自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

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 33%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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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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