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度工作报告
2024年,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相关制度的规定依法履行董事会的职责,积极推进董事会决议的实施,认真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规范运作、科学决策,保证了公司持续、稳健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公司董事会2024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请各位董事审议。
一、生产与经营情况
2024年,面对石化市场低迷、新能源替代冲击等多重挑战以及国内外环境的严峻、复杂和不确定性,公司以“158”战略为引领,围绕“四增加四转化”做好生产经营,全体职工迎难而上,奋力攻坚,致力于在改革发展道路上稳健前行,确保了生产安全稳定,生产形势持续向好。
2024年公司油品液化板块全年完成装卸自然吨1,364万吨,同比减少6.91%;集装箱板块完成集装箱箱量371万TEU,其中南京港龙潭集装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集公司”)完成集装箱箱量336万TEU,同比增加6.41%,南京港江北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北集”)完成集装箱箱量35万TEU,同比增加15.65%。
2024年,公司合并报表共实现营业总收入98,39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
加4.86%;实现营业利润25,452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4.19%;利润总额25,616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3.83%;净利润19,220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5.23%;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305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8.07%;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284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0.87%。
2024年末公司资产总额为518,919万元,较上年末增加2.47%;所有者权益总额为391,468万元,较上年末增加3.14%;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327,111万元,较上年末增加3.36%;资产负债率为24.56%,较上年末减少0.49个百分点。
二、公司治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治理相关制度,规范公司运作,持续提升治理能力。
(一)完善治理结构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董事会下设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各委员会依照《公司章程》、董事会授权及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履行职责。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完善董事会构成、规范董事会运作。报告期内,2名董事因工作调整辞去公司董事职务,经股东单位南京港(集团)有限公司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规范程序完成董事候选人的选举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及时完成董事的调整;同时,1
名高管因工作调整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审核,董事会按照规范程序完成1名新任高管的聘任。
(二)健全治理制度
公司董事会始终关注上市公司规范治理相关新规范、新要求,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完善公司治理制度,确保公司规范运作。报告期内,根据《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对《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因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减少注册资本,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修订了《公司章程》;同时,根据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梳理各项公司治理制度,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舆情管理制度》《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委员工作细则》等 9 项制度启动修订,后续将根据证监会等监管机构发布的相关监管规则进一步完善后提交董事会审议,进一步夯实公司治理制度体系。
(三)提升合规意识和履职能力情况
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规范运作与合规管理,积极组织相关学习和培训,提升董监高及员工规范意识、履职能力。一是组织董事、监事、高管及相关人员加强对最新修订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章制度的学习,组织参加江苏证监局等监管机构举办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培训。二是根据相关要求,积极组织独立董事参加深交所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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