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杨雪)
作为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要求,在 2024 年的工作中,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独立履职,主动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按时出席公司 2024 年度的相关会议,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4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杨雪,女,1981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博士研究
生。现为南京大学商学院营销与电子商务系教授、博士生导师,商学院质量改进与认证办公室主任。于新加坡国立大学获得信息系统专业博士学位。曾担任新加坡国立大学信息系统系的助教、讲师,香港城市大学高级研究员,哈佛商学院、佐治亚大学商学院、佐治亚理工学院商学院访问学者。主要研究方向包括数字经济与平台经济、大数据管理、移动商务与社会化商务、信息系统应用、自发虚拟团队等。负责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项目与面上项目共 4 项)、南京大学文科青年跨学科团队专项、南京大学新
时代文科卓越研究计划“中长期研究专项”等多个项目,参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创新群体研究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获江苏省第六期“333 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第三层次培养对象、江苏社科优青、江苏省高校“青蓝工程”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南京大学商学院青年骨干教师、商学院科研新星奖、南京大学新华报业优秀青年教师奖、南京大学杜厦奖教金等奖励。担任中国信息经济学会理事、人工智能技术与管理应用研究会学会委员、江苏省数字经济学会会员、国际信息系统协会及中国信息系统协会会员。曾担任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经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人于 2023 年 10 月
30 日起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条件的规定,已由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查。
(二)独立性情况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2024 年度,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已满足适用的各项监管规定中对于出任公司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认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继续保持独立性。
二、2024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1. 董事会、股东大会
(1)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规章制度关于公司独立董事的相关要求,勤勉履行职责,未发生缺席应出席会议的情形。2024 年,公司共召开 5 次董事会、5 次股东大会。作为独立董事,本人依法出席第八届董事会召开的 5 次会议,以及 4 次股东大会,2024年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独立董事 应出席董事会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股东大会召开 出席股东大会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杨雪 5 4 1 5 4
在历次会议中,本人认真审议议案,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利益。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均进行了认真审议,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2)经审核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情况,本人认为,相关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公司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相关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2.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1)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认真履行职责,根据相关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
(2)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委员,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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