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 李德军)
本人作为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 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责,持续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及完善公司治理,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4 年度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李德军,1976 年出生,公共管理硕士,企业二级法律
顾问(高级职称),执业律师。先后任职于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贵州鼎新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贵州浅山律师事务所,现任北京浩天(贵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贵阳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本人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影响,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关于独立性的相
关要求。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2024 年,公司共计召开了 7 次董事会会议,3 次股东大会。
公司在年度内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均符合法定程序,
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及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应程序,合法有
效。本年度未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本人出席公司相关会议情况:
董事会会议情况 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姓 名 本年度应出席 本年度实际出 委托出席 缺席 投票情况 是否连续两
董事会次数 席董事会次数 (次) (次 (反对次 次未亲自出 参加会议次数
) 数) 席会议
李德军 7 7 0 0 0 否 3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
一是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对公司的薪酬与考核
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重点听取了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汇报,
指导完成了管理层人员的相关考核与实施。本年度召集并召开
了 2 次委员会会议。
二是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就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更
换人选及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并出具专门委员会意见向董事会汇
报。本年度召集并召开了 2 次委员会会议。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情况
2024 年,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共计召开了 3 次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本人通过专门会议积极参与公司重大决策审核,在风险
控制、关联交易及财务合规性方面履行监督职责。本人出席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应参加专门会议次
姓名 实际参加专门会议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专门会议次数
数
李德军 3 3 0 0
三、重要审议事项和特别职权行使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董事会决议事项进行了表决,并对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保利财务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聘任 2024年度审计机构等事项发表了意见。
(一)关联交易情况
2024 年度,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公司对《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保利久联借款的关联交易议案》等议案进行了决策和披露。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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