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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24 20:48:09 股吧网页版
联创电子: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25


证券代码:002036 证券简称:联创电子 公告编号:2025—096
债券代码:128101 债券简称:联创转债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

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事项已经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4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相关要求,公司对最近五年是否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进行了自查,自查结果如下:

一、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二、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共收到 2 份监管函,已经完成整改,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对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公司部监管函[2022]第 143 号)

1、主要内容

2022 年 6 月 22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关于对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的监管函》(公司部监管函[2022]第 143 号),主要内容如下:

“2022 年 4 月 26 日,你公司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
告》,因你公司参股公司江西联创宏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对以前年度的存货减值计提、成本结转等进行追溯调整,你公司相应对公司自身 2019 年度和 2020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涉及长期股权投资、净利润等科目。上述会计差错更正
导致你公司 2019 年度净资产、净利润调减 3,518.62 万元,2020 年度净资产调
减 3,366.01 万元、净利润调减 63.26 万元。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第 1.4 条、
第 2.1 条的规定。本所希望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同时,提醒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2、整改情况

公司收到监管函后,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要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要认真吸取该事件的教训,并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会计准则的学习,严格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避免此类事项的再次发生。

(二)关于对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公司部监管函[2022]第 244 号)

1、主要内容

2022 年 11 月 3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关于对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的监管函》(公司部监管函[2022]第 244 号),主要内容如下:

“你公司全资子公司桐城联创电子有限公司 2022 年 9 月 1 日收到桐城经济
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招商落户补贴款 3,000 万元,该项补贴款与收益相关,补助款项占你公司 2021 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26.68%。你公司未在收
到政府补助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 2022 年 10 月 11 日才在《关于获得
政府补助的公告》中披露上述事项。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第 2.1.1 条、
第 2.1.7 条、第 7.7.8 条的规定。本所希望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同时,提醒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2、整改情况

公司收到监管函后,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要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要认真吸取该事件的教训,并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避免此类事项的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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