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证券代码:002036 证券简称:联创电子 公告编号:2025—033
债券代码:128101 债券简称:联创转债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财政部、审计署、证监会、银监会、保监会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结合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内部控制手册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
我们对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
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此外,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而且,内部控制的有效性亦可能随公司内、外部环境及经营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本公司内部控制设有检查监督机制,内控缺陷一经识别,本公司将立即采取整改措施。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本公司自本年度 1 月 1 日起至本报告期末止,本公司现有内部控制制度、内部控制
流程基本健全,已覆盖了公司生产经营的各层面和各环节,形成了较为规范的管理体系。
执行有效,能够预防和及时发现、纠正公司在运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重要错误和舞弊,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保证会计记录和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在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西联创电子有限公司、江西联益光学有限公司、重庆两江联创电子有限公司、江西联晟精密工业有限公司、江西联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郑州联创电子有限公司、合肥智行光电有限公司、合肥联创光学有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合并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90%,合并营业收入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90%。
1、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1)内部环境
公司本着规范运作的基本理念,积极努力地营造良好的内部控制环境,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组织架构
公司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公司章程》及三会议事规则等制度以明确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总裁的职责权限,确保决策、执行和监督相互分离,形成制衡。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控制成本费用委员、资产优化结构委员会,并制定有相应的工作条例,以明确各专业委员会的职责权限、任职资格、议事规则和工作程序,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有力支持。
公司结合发展战略、业务特点和内部控制要求等合理设置内部机构,设立了符合公
司业务规模及经营管理需要的组织架构,贯彻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原则。并通过相关内部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岗位的职责权限和工作要求。随着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本年度对部分职能部门进行了合理调整,科学划分了每个职能部门的职责权限,形成了相互制衡机制,确保公司经营活动健康有效的运行。
2)发展战略
公司制订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公司战略管理的组织职责与工作程序,对战略制定、实施、评估和调整等各环节流程,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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