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刘卫东)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刘卫东,作为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诚信和勤勉的态度,以关注和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宗旨,勤勉、忠实、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全面关注公司发展状况,按时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客观发表意见,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4 年 12 月 23 日,本人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董
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因董事会届满离任。现就本人 2024 年度任职期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本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刘卫东,1966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法律硕士、
律师。1989 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系法律专业,1993 年开始执业于江西涉外经济律师事务所;现执业于江西求正沃德律师事务所,系高级合伙人、主任。现任江西省政协委员、省新联会会长、省政协社会与法制委员会委员等职务;江西省建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
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1 月至 2024 年 12 月任公司独立
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交易关系、亲属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2024 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2024 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十二次董事会会议,五次股东会,本人全部亲自出席,无授权委托出席、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出席情况如下:
独立董 本次应出 现场 以通讯方 委托 是否连续 出席股
席董事会 出席 式参加会 出席 缺席 两次未亲 东会次
事姓名 次数 次数 议次数 次数 次数 自出席会 数
议
刘卫东 10 2 7 0 0 否 5
本人认为,2024 年任职期内,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定要求,对重大经营事项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决策程序,并由独立董事提出专业、独立的意见。本人对公司报告期内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认真审议后,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1、审计委员会
本人作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2024 年任职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四次会议,积极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未有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的情况。严格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披露状况,监督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与执行过程,了解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及审计工作进程;对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进行了审议,认真履行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职责。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议案审议情况
及方式
第八届董事 2024 年 1 月
会审计委员 26 日(现场 关于《2023 年度业绩预告》的议案。
会 2024 年第 方式)
一次会议
1、2023年度财务报告;
第八届董事 2024 年 4 月 2、2024年一季度财务报告;
会审计委员 22 日(现场 3、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会 2024 年第 与通讯相结 4、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二次会议 合的方式) 5、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6、关于对公司2023年下半年对外投资等重要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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