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4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审查意见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苏泊尔”)依照《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于 2025 年 10 月 23 日召开了 2025 年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
议。经与会成员认真审议,会议全票表决通过《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和《关于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两项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上述事项发表如下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
条件成就情况以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的相关规定,在考核年度内绩效考核均合格且符合公司及所在业务单元业绩考核指标等其他解除限售条件,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的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情
况以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及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的相关规定,在考核年度内绩效考核均合格且符合公司及所在业务单元业绩考核指标等其他行权条件,可行权的激励对象的资格合法、有效。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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