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4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032 证券简称:苏泊尔 公告编号:2025-061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业绩激励基金发放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本公司”或“苏泊尔”)第八届董事会
第三次会议及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业绩激励基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激励基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2023 年度公司业绩激励基金的发放条件
已经成就。经公司 2025 年 10 月 23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 2023 年
度业绩激励基金发放方案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按照公司《激励基金管理办法》向 285 名奖励对象发放激励基金,合计人民币 22,903,379 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业绩激励基金管理办法的决策程序
1、2023 年 9 月 27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业
绩激励基金管理办法》。该方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通过。
2、2023 年 10 月 19 日,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
司业绩激励基金管理办法》。
3、2024 年 3 月 29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业绩激励基
金计提和分配方案的议案》,鉴于 2023 年度公司业绩激励基金的获授条件已经成就,公司拟按照《业绩激励基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计提 22,903,379 元激励基金,向 285 名符合获授条件的奖励对象进行分配。
具体内容详见 2023 年 9 月 28 日、2023 年 10 月 20 日和 2024 年 3 月 30 日披露于《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和《关于 2023 年度业绩激励基金计提和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6、2023-073 和 2024-020)。
二、2023 年度业绩激励基金的计提和分配情况说明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激励基金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若考核年度净资产收益率达到 22%(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益率,净利润按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并剔除股份支付费用计算),可以提取激励基金,提取上限不超过对应考核年度净利润的 3%。公司根据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的 2023 年度财务数据计算得出 2023 年度考核口径的净资产收益率为 35.02%,实现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净利润 21.80 亿元。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确定,公司 2023 年度实际计提激励基金人民币 22,903,379 元(税前)授予 285 名符合获授条件的奖励对象,个人所得税均由公司代扣代缴。
三、2023 年度业绩激励基金的发放安排
《激励基金管理办法》提取的激励基金各发放期及各期发放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发放安排 考核年度 发放时间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基金管理办法》之日起满24个
第一个发放期 2023年 月后至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满36个月内,公司择机发
放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基金管理办法》之日起满36个
第二个发放期 2024年 月后至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满48个月内,公司择机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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