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评估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本年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 2011 年到2023 年为公司提供了审计服务,对公司上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根据财政部、国资委、证监会《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需求等情况,公司本次选聘采用招标方式,最终评定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第一中标人,聘请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有关事宜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已知悉本事项并对本次变更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有关要求,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二、2024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情况说明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IAPA 执业会计师国际联盟成员所,前身为青岛市税务局于 1994 年组建的振青会计师事务所,1999 年底脱钩改制为振青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7 年整合尤尼泰税务集团会计资源,更名为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20 年经财政部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审核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并进入证监会首批 46 家从事证券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
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员工四百余名,其中注册会计师二百余名,税务师、资产评估师、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房地产估价师、高级会计师、高级工程师等中、高级技术职称人员占员工总数 95%以上。2024 年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承担5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业务和17家挂牌公司审计业务,
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行业等。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3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聘任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议案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审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聘请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 2024 年第二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变更了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三、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4 年年报工作安排,尤尼泰振青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4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
计,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尤尼泰振青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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