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16
证券代码:002030 证券简称:达安基因 公告编号:2025-029
广州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3、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5 月 15 日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15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15 日上午 9:15 至 2025
年 5 月 15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科学城香山路 19 号公司一楼讲学厅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副董事长韦典含女士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投票表决。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1 人,代表股份 140,344,607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0.0000%。其中:
1、现场会议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1 人,代表股份数量140,344,607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10.0000%。具体如下:
股东广州生物医药与健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代表:黄立强先生,代表公司股份 140,344,607 股
2、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619 人,代表股份 317,551,257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2.6265%。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中,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 617 人,代表股份 13,986,96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9966%。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按照会议议程,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54,369,79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2299%;反对 3,186,92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6960%;弃权 339,137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41%。
其中,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0,460,895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4.7903%;反对 3,186,928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2.7850%;弃权 339,137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4247%。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韩思明先生、李博先生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达安基因《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载有广州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与会董事签字的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广州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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