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3
证券代码:002028 证券简称:思源电气 公告编号:2025-046
思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期限过半暨回购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思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5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
二十次会议、于 2025 年 6 月 13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
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回购资金总
额不低于人民币 3 亿元(含)且不高于人民币 5 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09.45
元/股。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回购股份的金额和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金额和股份数量为准,所回购的股份将用于注销以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并披露了《回购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7 日、2025 年 6 月 14
日和 2025 年 7 月 2 日刊载在《证券时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第八届
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202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和《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26)。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回购方案规定的回购期限已过半,公司尚未实施回购方案。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未能实施回购的原因及后续回购安排说明如下:
一、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12 日收盘,公司股价为 152.10 元/股,已超过公司回购股票价格上
限,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0.00%。
二、期限过半未实施回购的原因
自回购开始之日起,公司密切关注资本市场及股价整体表现。从 2025 年 7 月起公司的
重大投资事项进入决策程序,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的相关规定,不得实施回购。自重大投资事项披露后大部分时间盘中股价均超过回购价格上限 109.45 元/股,公司综合考虑二级市场动态和回购方案等因素,暂未实施回购。
三、后续回购安排
公司后续将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及公司股份回购方案,结合公司资金安排情况、资本市场及公司股价的整体表现,在回购期限内按股东大会审批的回购方案择机实施回购。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思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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