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2
证券代码:002027 证券简称:分众传媒 公告编号:2025-037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暨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分众传媒”“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1 日召开了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及公司 2025 年第一次职工代
表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相关议案,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成员,同时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届满后公司不设监事会。同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第九届董事会成员组成情况
董事长:江南春(JIANG NANCHUN)先生
副董事长:孔微微女士
非独立董事:殷可先生、杭璇女士(职工代表董事)
独立董事:张光华先生、蔡爱明先生、廖冠民先生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自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鉴于独立董事张光华先生、蔡爱明先生自 2021 年 11 月 23 日起开始担任公
司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上市公司其他董事任期相同,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但是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的规定,张光华先生、蔡爱明先生如当选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
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7 年 11 月 22 日止。
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二、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总裁兼首席执行官:江南春(JIANG NANCHUN)先生
副总裁、财务负责人/首席财务官、董事会秘书:孔微微女士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三、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情况
1、因任期届满,殷可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离任后将继续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职务。殷可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其配偶、父母、子女及其他直系亲属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殷可先生已委托公司向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申报其离任信息。
2、因任期届满,嵇海荣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任后将继续在公司内部任职。嵇海荣先生通过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150,000 股股份,其配偶、父母、子女及其他直系亲属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嵇海荣先生已委托公司向证券交易所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申报其离任信息。
3、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公司不设监事会,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于 2025年 5 月 21 日届满,何培芳女士、杭璇女士、林南女士不再担任公司监事,具体情况如下:
(1)何培芳女士不再担任公司职工监事及监事会主席职务,离任后将继续在公司内部任职。何培芳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其配偶、父母、子女及其他直系亲属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何培芳女士已委托公司向证券交易所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申报其离任信息。
(2)杭璇女士不再担任公司监事职务,离任后将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并继续在公司内部任职。杭璇女士通过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间
接持有公司 50,000 股股份,其配偶、父母、子女及其他直系亲属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杭璇女士已委托公司向证券交易所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申报其离任信息。
(3)林南女士不再担任公司监事职务,离任后将继续在公司内部任职。林南女士通过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和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的股份数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4%,其父母、子女及其他直系亲属未直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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