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1-14 18:34:03 股吧网页版
山东威达: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1-15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作为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威达”、“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情况如下: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143 号)核准,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向威达
集团非公开发行 17,500,165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423,226,219 股增加至 440,726,384 股。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
17,500,165 股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限售期为自新增股
份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423,226,219 股增加至 440,726,384
股。

自该次非公开发行完成至 2025 年 1 月 28 日,公司总股本因第二期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自主行权,分别于第一个行权期行权 4,788,984 股、第二个行
权期行权 34,800 股、第三个行权期行权 153,171 股,合计新增 4,976,955 股,公

司总股本由 440,726,384 股增加至 445,703,339 股。

2025 年 5 月 20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

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

民币普通股 A 股,回购股份将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截至 2025 年 6 月

26 日,公司累计回购 5,171,400 股。2025 年 7 月 7 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本次回购股份注销事宜办理完成,注销的股份数量为

5,171,400 股。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445,703,339 股减少至 440,531,939

股。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公司股本数量发

生变化的情况。

三、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威达集团作为特定对象在参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时,做出的相关

承诺如下:

承诺事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履行情况

(1)威达集团保证用于认购山东威达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

资金全部来源于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存在分级收益等结

构化安排,亦未采用杠杆或其他结构化的方式进行融资,资

金来源合法合规,不存在任何争议及潜在纠纷,也不存在因

关于认购资 资金来源问题可能导致威达集团认购的上市公司股票存在任 相关承诺
金来源合法 何权属争议的情形。 2020年12 已履行完
合规的承诺 (2)威达集团保证用于认购山东威达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 月 15 日 毕。

资金不存在通过代持、信托持股、委托持股等方式出资的情

况,亦不存在其他任何导致代持、信托持股、委托持股的协

议安排。

(3)威达集团不存在接受山东威达或其利益相关方提供的财

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的情形。

(1)威达集团承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行使股东权利,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

占公司利益;

(2)威达集团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的相关

措施以及威达集团对此作出……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