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21 19:51:41 股吧网页版
山东威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暨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2


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暨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2024年度履职评估暨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2、人员信息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9人,注册会计师178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700人。

3、业务规模

信永中和2023年度业务收入为40.4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30.1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9.96亿元。2023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64家,收费总额4.56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采矿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建筑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38家。

二、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2024年度报告工作安排,信永中和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202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的有
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信永中和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4年4月7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于2024年4月2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2024年5月21日,公司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四、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2024年4月7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及人员配置,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拥有履行审计工作的专业能力;审计委员会认可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二)年报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沟通会议,对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5年4月7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审计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