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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1-21 19:09:17 股吧网页版
航天电器:贵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1月修订)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1-22

贵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 年 11 月修订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
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 5 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
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
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一般由公司董
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战略委员会委员
每届任期三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三条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㈠ 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㈡ 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
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㈢ 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
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㈣ 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㈤研究公司 ESG 相关规划、目标、制度及重大事项,并向董
事会提供咨询建议;

㈥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

㈦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八条 战略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应当提交董
事会审议决定。

第四章 议事规则

第九条 战略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仪,并于会议召开前
三天通知全体委员并提供相关会议资料,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主任委员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一名委员(独立董事)主持。

第十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
举行,每一名委员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

第十一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
临时会议可以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第十二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必要时可邀请公司董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列席会议。

第十三条 如有必要,战略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为其决策
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



第十四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会议通过
的议案必须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办法的规定。

第十五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
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

战略委员会会议档案保存期为 10 年。

第十六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
形式报公司董事会。

第十七条 出席会议的委员均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实施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原
《贵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同时废止。

第十九条 本实施细则未尽事宣,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细则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本实施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领导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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