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25 21:47:12 股吧网页版
航天电器:贵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6


证券代码:002025 证券简称:航天电器 公告编号:2025-39
贵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

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贵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航天电器”)于 2025
年 3 月 29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决定于 2025 年 5 月 16 日召开
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4 月 1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19)。

2025年4月24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5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提名张爱军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监事会同意提名侯宗斌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上述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5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第八届董事会2025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32)、《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34)。

2025年4月25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控股股东航天江南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江南”)出具的《关于提请贵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增加2024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为提高会议效率、节约成本,航天江南提请公司董事会将《关于补选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补选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经核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航天江南持有航天电器170,164,76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7.2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航天江南具备提出临时提案的资格,其提出的临时提案的
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关于补选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补选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作为新增的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方式、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和其他会议事项均不变,现将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具体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召开届次:2024 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贵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5 月 16 日上午 9: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16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16 日 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表决。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 年 5 月 8 日

7.出席对象

(1)2025 年 5 月 8 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贵州省贵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道 268 号贵州航天基
础件产业园智能研发中心三楼会议室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