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3
证券代码:002024 证券简称:ST 易购 公告编号:2025-060
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债权债务重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债权债务重组概述
1、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苏宁易购”)持续系统推进债务化解工作。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公司子公司 Carrefour China Holdings N.V.(以下简称“荷兰控
股公司”)应付沈阳家安有福商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家安有福”)金额 31,282.85 万元及利息,沈阳家安有福应付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合计金额约 59,057.47 万元;公司子公司荷兰控股公司应付长沙客优仕超市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沙客优仕”)金额 24,965.23 万元及利息,长沙客优仕应付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合计金额约 44,432.45 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各方债权债务尚未履行。公司及公司子公司苏宁国际、荷兰控股公司与沈阳家安有福、长沙客优仕等主体曾签订多方协议就部分债权债务转移安排予以明确。
基于各方积极推动债务清偿和化解工作,近日,公司及公司子公司苏宁国际、荷兰控股公司与株洲家安有福商业有限公司、杭州家乐福超市有限公司、沈阳家安有福、长沙客优仕分别达成债权债务重组,签订《债权债务重组协议书》,重组方案为:
自《债权债务重组协议书》生效之日起,特定多方协议项下的债权债务转移安排终止执行,即相关的权利仍由公司子公司苏宁国际依照其与荷兰控股公司签署的借款合同约定独立享有,相关的支付义务仍应由荷兰控股公司依照前述借款合同约定独立承担。苏宁易购不再享有前述协议项下的任何债权,沈阳家安有福和长沙客优仕也无需承担前述协议项下的任何支付义务。扣除前述债权债务重组后的剩余债务金额,沈阳家安有福和长沙客优仕应继续向公司和/或公司子公司履行。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
了《关于债权债务重组的议案》。依据深交所上市规则,本议案需要提交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债权债务重组不构成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对方基本情况
1、沈阳家安有福商业有限公司
(1)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2)注册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北站一路 39 号
(3)注册资本:25715.182 万人民币
(4)经营范围:从事各类商品(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保健食品、农副产品、日用百货、针纺织品、家用电器、金银制品、珠宝首饰、摩托车、一类医疗器械及部分二类医疗器械(仅限于不需申请《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包括避孕套、避孕帽等)、电子产品、化妆品、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建筑材料、厨房设备、燃气热水器、燃气灶具)的零售、批发,音像制品、图书、报刊的零售(限分支机构经营),及其相关配套服务,包括代销和寄售(涉及许可证等专项商品的零售须另行报批);自营商品的加工、分级包装;配套餐饮服务及相关服务设施的经营;公司自营商品的进出口;组织国内产品出口;针对国内商户的店铺出租、转租;利用本店设施、物品制作发布广告;停车场经营管理;互联网信息服务;以及提供相关配套服务和相关业务咨询,网上贸易代理,票务代理,展览展示服务,道路普通货运、装卸搬运、道路货物运输代理,自有房屋租赁,制冷设备、家用电器、智能设备、电子设备的安装、维修,家庭服务,汽车销售,货物仓储(除危险化学品),旅游信息咨询,汽车保养及维修,摄影服务,营养健康信息咨询,健身服务,药品零售,洗染服务,保洁服务,酒店管理,空气净化服务,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股东:株洲家安有福商业有限公司为沈阳家安有福股东,持有其 100%股权;上海启纾家福企业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株洲家安有福商业有限公司 100%股权。
(6)沈阳家安有福于 2025 年 6 月 30 日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与公司前十大股东不存
在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关系。
(7)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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