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市值管理文件中第九条, 估值提升计划相关内容应当明确、具体、可执行,不得使用容易引起歧义或者误导投资者的表述。长期破净公司应当至少每年对估值提升计划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贵司虽在4月28日提交了估值提升计划,文件中计划事件较多,但实际可执行性贵司是否有认真考虑推进。
*ST科华: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其他事项类第10号——上市公司估值提升计划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制定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的估值提升计划,未来若发生相关重大事项,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感谢您的关注!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其他事项类第10号——上市公司估值提升计划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制定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的估值提升计划,未来若发生相关重大事项,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感谢您的关注!
(来自 深交所互动易)
答复时间 2025-05-30 08:3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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