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8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徐宏)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本着勤勉尽职的态度,谨慎、认真、负责、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在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20日履职期间(以下简称“履职期间”)出席了召开的全部董事会会议,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对公司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积极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履职期间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徐宏,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博士研究生学历,现为华东政法大学企业合规研究中心主任,涉外法治研究院研究员,硕士生导师。2010年6月至2012年6月挂任安徽省安庆市大观区人民政府区长助理,党组成员。2012年7月至今,华东政法大学法学博士后,副教授,研究员。现任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于2023年6月28日至2024年3月20日期间任公司独立董事。
履职期间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4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的情况
本人亲自出席了履职期间召开的全部董事会会议,并对审议的所有议案投赞成票。在召开董事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资料,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查阅有关资料,并与相关人员沟通。在会议期间认真审议每一个议题,
并提出专业、合理的建议,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
履职期间,本人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的情况
应参加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董 是否连续两次未 履职期间 出席股东
董事会 董事会次 董事会次 事会次 亲自出席董事会 召开股东 大会次数
次数 数 数 数 会议 大会次数
3 3 0 0 否 1 0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履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要求,积极履行职责。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对公司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审议程序进行监督,切实地履行职责。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4年度,公司召开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关于签署<投资协议书的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和表决,切实履行职责。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履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认真、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及时了解公司经营情况,按时亲自参加公司的董事会会议、担任委员的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客观的结论。履职期间,公司未出现需独立董事行使《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特别职权事项。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履职期间,本人与公司审计部沟通,了解审计部工作及公司经营情况。本人积极了解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审计工作情况,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六)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况及公司配合工作的情况
履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积极关注并认真监督公司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了解中小股东密切关注的问题。履职期间,本人不定期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
切联系,及时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并持续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掌握公司运行状态。公司重视独立董事履职保障工作,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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