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8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郑传芳)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本着勤勉尽职的态度,谨慎、认真、负责、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在2024年度出席了召开的全部董事会会议,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对公司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积极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2024年度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郑传芳,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特许公认会计师(ACCA),曾任电子工业部第四十四研究所工程师、深圳飞通光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总会计师、财务总监、深圳新飞通光电子技术有限公司财务副总裁、西安奇芯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财务副总裁。本人于2023年6月28日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履职期间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4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的情况
本人亲自出席了2024年度召开的全部董事会会议,并对审议的所有议案投赞成票。在召开会议前,认真审阅会议相关材料,通过查阅有关资料、主动获取资料、与相关人员沟通等方式积极了解做出决策所需要的信息。在会议期间认真审议每一个议题,并提出专业、合理的建议,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公司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了审议程序。
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的情况
应参加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董 是否连续两次未 履职期间 出席股东
董事会 董事会次 董事会次 事会次 亲自出席董事会 召开股东 大会次数
次数 数 数 数 会议 大会次数
13 13 0 0 否 3 3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4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及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要求,积极履行职责。本人作为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对公司提前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事项进行了审议,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提名程序进行审查。本人作为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对定期报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进行审议,切实地履行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责。本人作为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绩效考核方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充分发挥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作用。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4年度,公司召开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关于签署<投资协议书的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和表决,切实履行职责。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4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第九届、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认真、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及时了解公司经营情况,按时亲自参加公司的董事会会议、担任委员的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客观的结论。2024年度,公司未出现需独立董事行使《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特别职权事项。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4年度,本人保持与公司审计部持续沟通,及时了解审计部工作及公司经营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本人
积极了解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审计工作情况,并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六)与中小股东沟通的情况
2024年度,本人积极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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