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23
证券代码:002020 证券简称:京新药业 公告编号:2026010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非交易过户完成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京新药业”)分别于 2025年9月2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2025年10月20日召开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及数量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的京新药业 A股普通股股票。
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8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公司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2026 年 1 月 8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期限届满暨回购实施完
成的公告》,本次回购公司累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4,727.1295 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5.49%,购买股份最高成交价
为 14.41 元/股,购买股份最低成交价为 11.86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60,872.22
万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的股份全部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本员工持股计划通过非交易过户方式过户的首次授予部分的公司股份数量
为712.34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83%,全部来源于上述已回购股份,实际用途与回购方案拟定用途不存在差异。本次非交易过户完成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剩余回购股份为 4,014.7895万股。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非交易过户情况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账户开立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证券专用账户,证券账户名称为: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号码为:089951 ****。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认购情况
根据《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本员工持股计划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1元,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份数上限为15,000.00万份,其中首次授予部分份额为13,150.00万份,剩余1,850.00万份为预留份额。在相应部分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前,若持有人出现放弃认购、未按期或未足额缴纳其认购资金的情形,则视为自动放弃认购权利;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或本员工持股计划授权的管理委员会可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对参加对象名单及其认购份额进行调整,可将该部分权益份额重新分配给符合条件的其他员工或将相关份额纳入预留份额中。本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的最终人数、名单以及认购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份额根据员工实际签署的《员工持股计划认购协议书》和最终缴款情况确定。本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参与对象包括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及经董事会认定对公司发展有卓越贡献的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核心骨干员工或关键岗位员工。
本员工持股计划实际首次授予部分认购份额为8904.25万份,实际首次授予部分认购总金额为8904.25万元。本员工持股计划实际首次授予部分认购份额未超过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股份数额上限。在实际认购过程中,部分人员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或部分认购获授份额。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本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公司向持有人提供财务资助或为其贷款提供担保的情况,不存在第三方为员工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提供奖励、资助、补贴、兜
底等安排。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本员工持股计划首次认购情况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6]第ZA10043号)。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情况
2026年1月2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712.34万股公司股票已于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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