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13
证券代码:002020 证券简称:京新药业 公告编号:2026007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或制定公司于 H 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内部治
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1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或制定公司于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法》《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等规定,并与经修订的拟于公司本次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相衔接,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现拟修订或制定其他内部治理制度并形成草案,董事会同意修订、制定下列内部治理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制度名称 是否提交股 备注
东会审议
1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草案) 是 修订
2 关联(连)交易管理办法(草案) 是 修订
3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草案) 否 修订
4 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议事规则(草案) 否 修订
5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草案) 否 修订
6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草案) 否 修订
7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草案) 否 修订
8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草案) 否 修订
9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草案) 否 修订
10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草案) 否 修订
11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草案) 否 修订
12 董事会秘书与公司秘书工作细则(草案) 否 修订
序号 制度名称 是否提交股 备注
东会审议
13 董事会成员及雇员多元化政策(草案) 否 新增制定
14 反洗钱及经济制裁管理制度(草案) 否 新增制定
15 股东通讯政策(草案) 否 新增制定
上述制度经董事会或股东会逐项审议通过后,自公司本次发行的 H 股股票于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并实施,在此之前,除另有修订外,现行的上述内部治理制度将继续适用。
就本次发行 H 股并上市事项,授权董事会及/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境内外法律法规、《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的规定以及有关监管机构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司章程(草案)》及其附件的修改情况及本次发行 H 股并上市的实际情况对上述制度进行调整和修改(包括但不限于对其文字、章节、条款、生效条件等进行调整和修改)。
修 订 后 的 相 关 制 度 的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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