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03
证券代码:002020 证券简称:京新药业 公告编号:2025025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决定,公司将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星期四)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同意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其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4 月 24 日 14:00 起。
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4 月 24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4 月 24 日 9:15 至 15:00 的
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4 月 21 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 2025 年 4 月 21 日 15:00 交易结束,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
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可出席会议。股东因故不能到会,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浙江省新昌县羽林街道新昌大道东路 800 号本公司行政楼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及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 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4.00 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5.00 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6.00 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7.00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对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的结果将于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同时公开披露。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 议 通 过 , 具 体 详 见 公 司 于 2025 年 4 月 3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