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8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和 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和《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 信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 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是国际会 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 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 (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4年末,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拥有合伙人296名、注册会计师2,498名、 从业人员总数10,02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43名。
2024年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693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 费8.54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3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等方面做 了全面细致的考察,与拟签字会计师进行了深入的沟通,判断其业务能力及 对公司所属行业的了解及过往经验。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
二、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4年4月1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5年2月10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以现场加通讯的方式就2024年年报审计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会议听取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2024年度审计工作初步预审情况的汇报,如项目的总体安排、审计范围、审计重点等,并就2024年关注的主要问题及风险事项进行沟通。
(三)2025年4月1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以现场加通讯的方式就2024年年报审计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会上,年审会计师向审计委员会呈递公司2024年审计初稿,并汇报公司2024年度审计结果,拟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会上审计委员会与年审会计师就2024年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在审计过程中关注的重大事项进行了沟通。
(四)2025年4月11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以现场加通讯的方式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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