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3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配股项目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保荐机构”)作为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信和平”、“公司”)配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东信和平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8]
1749 号文件核准,东信和平以 2019 年 2 月 19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公司股
本总额 346,325,336 股为基数,按每 10 股配售 3 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股份。
本次配股已于 2019 年 2 月 15 日刊登配股说明书,2019 年 2 月 26 日成功完成配
股发行工作。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为 346,325,336 股,本次配售股票发行100,160,748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发行后总股本为 446,486,084 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404,649,421.92 元,扣除发行费用 9,353,102.05 元(不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 395,296,319.87 元。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了“众环验字(2019)020004 号”《验证报告》,经其审验,截至 2019年 2 月 28 日,公司此次新增注册资本已全部到位,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46,486,084 元。
东信和平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余额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共使用募集资金 75,592,304.55 元,其中,
2024 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0.00 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尚未使用的
余额 328,736,931.43 元(包括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办法》并遵照执行。
(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及专项存储情况
根据《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项存储制度,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公司会同保荐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交通银行美景支行、中信银行珠海五洲花城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香洲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存款余额 备注
交通银行珠海美景支行 444000903018010078443 328,736,931.43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存款余额 备注
中信银行珠海五洲花城支行 8110901012700817687 0.00 2022年8月10
日注销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4350201040031684 0.00 2021年5月26
珠海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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