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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5-07 16:51:11 股吧网页版
世荣兆业: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珠海大横琴安居投资有限公司要约收购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之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持续督导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5-08


关于珠海大横琴安居投资有限公司要约收购

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

之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持续督导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接受珠海大横琴安居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居公司”或“收购人”)委托,担任其要约收购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荣兆业”或“上市公司”)的财务顾问(上述收购行为以下简称“本次要约收购”)。持续督导期从公告要约收购
报告书至要约收购完成后的 12 个月止(即 2024 年 8 月 14 日至 2025 年 9 月 23
日)。2025 年 4 月 24 日,世荣兆业披露了 2024 年年度报告及 2025 年第一季度
报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中信建投证券就持续督导期间内(即 2024 年 8
月 14 日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以下简称“本持续督导期”)规范运作、信息披
露、履行公开承诺、落实后续计划等情况报告如下:

一、要约收购履行情况

2024 年 8 月 14 日,世荣兆业公告了《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
报告书》(以下简称《要约收购报告书》)。本次要约收购系安居公司通过司法拍卖取得并控制世荣兆业 51.00%股份而触发。

2024 年 7 月 2 日至 2024 年 7 月 5 日,世荣兆业控股股东梁社增及其一致行
动人梁家荣合计 596,440,000 股股份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予以司法拍卖,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73.72%。安居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3 日通过司法拍卖取得上
市公司 412,640,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51.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安居公司应当向世荣兆业除安居公司通过本次司法拍卖拟取得股份以外的所有股东所持有的上市公司全部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发出全面要约。本次要约收购系为履行上述法定要约收购义务而发出,并不以终止世荣兆业上市地位为目的。本次
要约收购期限自 2024 年 8 月 15 日起至 2024 年 9 月 13 日止。

2024 年 9 月 24 日,世荣兆业公告了本次要约收购的结果。根据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统计,最终有 497 个账户,共计
75,082,674 股股份接受收购人发出的要约。截至 2024 年 9 月 25 日,本次要约收
购的清算过户手续已经办理完毕。

二、收购人及被收购公司依法规范运作情况

经核查,本持续督导期内,收购人安居公司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上市公司章程,依法行使对世荣兆业的股东权益。本持续督导期内,安居公司、世荣兆业按照中国证监会有关上市公司治理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的要求规范运作。

三、收购人履行公开承诺情况

根据《要约收购报告书》,安居公司对要约收购取得股份锁定、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避免同业竞争、规范关联交易等作出了相关承诺。

经查阅上市公司公开信息披露文件并结合与收购人及上市公司的日常沟通,本持续督导期内,安居公司及安居公司控股股东珠海大横琴集团有限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开承诺的情形。

四、收购人后续计划的落实情况

(一)未来 12 个月内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作出
重大调整的计划

根据《要约收购报告书》披露:“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收购人不存在未来12 个月内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者对其主营业务做出重大调整的计划。如果未来收购人根据其自身及上市公司的发展需要制定和实施主营业务调整计划,收购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必要的法定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经核查,本持续督导期内,收购人不存在改变或调整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情形。

(二)未来 12 个月内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
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

根据《要约收购报告书》披露:“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收购人不存在未来
12 个月内对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也不存在就上市公司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大重组计划。如果后续需要筹划相关事项,收购人届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本持续督导期内,上市公司子公司江西锋源热能有限公司与临武县人民政府
于 2025 年 2 月 18 日签署了《合作框架协议》,拟与临武县相关企业和政府平台
公司共同成立热电联产项目合资公司,在临武县投资新建热电联产集中供热项目。该框架协议为意向性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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