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10
证券代码:002015 证券简称:协鑫能科 公告编号:2026-009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石柱七曜山玉龙风电二期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决定对该募投项目进行结项。该项目扣除尚需支付的相关合同尾款及质保金等款项后,拟投入募集资金余额(不含该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扣除手
续费支出后的净额)将全部使用完毕。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该项目募集资
金专户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为-0.07 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亦无需保荐机构出具核查意见。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732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405,738,393 股新股。公司以每股人民币 13.90 元的价格向 14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70,863,302 股。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764,999,897.80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44,295,181.96 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720,704,715.84 元,前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2 月 21 日到账。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2 年 2 月 22 日对本次募集资金到
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 股)实收股本的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2]000091 号)。
公司、公司子公司(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等)已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前述募集资金采取专户管理,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变更情况及使用情况
根据《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
订稿)》《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决议》《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等,公司基于战略规划优化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及运营情况等因素,对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方式、预计完成时间和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等作出相应的调整。
结合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上述变更情况,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各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汇总如下:
单位:万元
序 拟/实际投入 累计投入募 拟/实际投入募集
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1) 集资金(2) 资金余额(3)= 备注/预计完成时间
(1)-(2)
1 新能源汽车换电站建设 28,964.58 28,964.58 0.00 2024 年 4 月已终止
项目(注①)
2 新能源汽车充电场站建 1,582.59 1,582.59 0.00 2025 年 3 月已终止
设项目(注①)
3 信息系统平台及研发中 17,028.09 17,028.09 0.00 2025 年 3 月已结项
心建设项目(注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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