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1
证券代码:002015 证券简称:协鑫能科 公告编号:2025-049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5月20日(周二)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5月20日
其中,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9:15至2025年5月20日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新庆路28号会议室(协鑫能源中心)。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朱钰峰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截至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15日,公司总股本为1,623,324,614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数量为41,874,066股,该等回购股份不享有表决权,本次股东大会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581,450,548股。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9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816,956,758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658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779,617,442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297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89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37,339,316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611%。
2、中小股东(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8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37,339,31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61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0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89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37,339,316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611%。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独立董事以现场及视频连线方式在本次股东大会上作述职报告。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反对 1,561,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12%;弃权33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5,447,6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9338%;反对 1,561,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4.1825%;弃权 33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838%。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同意的股数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本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815,066,4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86%;反对 1,560,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10%;弃权33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04%。
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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